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向心悦 王倩) 利用家长对名校学位的热衷,通过搜寻未锁定学位的房产资源,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某等人自行伪造证件寻找“委托人”进行学位假租赁,诈骗了深圳一家长8.5万元学位租赁占用费。近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黄某、唐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告人肖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对四人依法提起公诉,四人分别获判一年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今年4月,家住原关外的陈女士夫妇为让女儿到某知名小学就读,谋划租赁学位房,找到地产中介阿东帮忙找房。期间,阿东的同事黄某也向阿东推荐过房源,但都因价格过高等情况未达成交易。半个月后,一名陌生女子打电话联系阿东,称自己是某业主的亲戚,业主让她帮助出租房子,该房产可锁定9年学位,但需要收取8.5万元的学位租赁占用费。
苦寻无果的陈女士夫妇听到消息后喜出望外,立即与阿东约定第二天就到房屋租赁所当面办理租赁事项。签约当天,业主和亲戚都因有事没有来现场,另委托了一名叫“黎雷”的男子过来办手续。陈女士夫妇按照黎雷的要求支付了8.5万元现金。事后,陈女士夫妇不放心,于是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地址敲开了房门,业主是两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回答称从没做过学位租赁,他们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揭开了这场围绕“学位租赁”精心布置的骗局。原来,张某某先是从黄某处得知了涉案房产属非锁定学位房,后又从黄某处得知其同行阿东正在寻找学位租赁房源,于是冒充业主亲戚立刻与阿东联系,谎称有符合条件的房源。在与阿东商定好价格和交易时间后,张某某又找到专作假证的被告人肖某某伪造了涉案房产的房产证等。为避免与被害人正面接触,以防日后被追究,张某某还找到在快餐店做服务员的唐某某,让唐出面冒充被委托人“黎雷”到租赁所与被害人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事成后,张某某当面向唐某某支付了2900元“跑腿费”,向黄某支付了28000元“信息费”。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将涉案赃款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