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十周岁生日,并为彰显大学办学成就,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校歌词曲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作品要求:

  1. 征集内容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歌,作品时长为5分钟以内。作品要求完整,歌词、曲谱需一并完成提交,作品需有伴奏(即包括旋律、歌词及配乐),不接受无伴奏(清唱等)或无歌词(纯音乐等)作品。
  2. 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文化底蕴,歌词需为中文,内容应体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传承香港中文大学传统;弘扬“一腔热血、百年大学、千载品牌、万世良心”的办学精神和“学贯中西、会通古今、融合文理”的培养理念;彰显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作为一所国际化研究型大学,结合了粤港澳大湾区地理优势及深港文化融合的特色;展现大学采用“学、思、践、悟”的书院制培养方式,提供多元的全人成长环境。
  3. 作品须有歌名,歌曲应当简洁明炼,富含真情实感,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4. 作品须注明词曲人,并承担原始创作j9九游国际版的版权,须为新创作或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重新编配翻唱作品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征集范围:

  校歌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开放征集,由个人创作或由多名人士共同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加。

  投稿要求:

  1. 投稿需实名,来稿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校歌投稿 投稿人姓名”,如投稿作品由多人参与创作,需由其中一位创作者代表进行投稿,并在邮件内标明所有创作者成员实名信息及其创作部分。
  2. 投稿曲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 歌词、歌名须附释文说明(包括创作思想、创意说明、相关注解等,如引用典籍请注明出处)。
  4. 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作品音频(mp3、m4a或wav格式)、曲谱电子版(pdf文档)及歌词释文(word文档)一同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须以“投稿人姓名 歌名”命名,邮件内请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

  特别声明:

  1.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 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所有,不得再作其他使用。
  3. 凡参加本次校歌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需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未满18岁的投稿者必须得到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批准才能提交作品参赛,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阅读并同意本文条款及细则。如果未成年投稿者作品最终被采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能需要签署进一步文件或协议。
  4.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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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梁睿

  编辑:罗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