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峦叠翠渺无际,碧水周流天地间。海风轻拂冬日的鹏城,小寒已至,龙岗区检察院会议室里却暖意融融。1月10日下午,龙岗区检察院联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以下简称“龙岗规资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以下简称“大鹏规资局”)举行《关于建立“林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约仪式,8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到场见证签约仪式。龙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李荣斌,龙岗规资局局长周庆华,大鹏规资局局长李志辉,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锐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黄锐意副检察长主持。黄锐意副检察长首先解读了《关于建立“林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他表示,协作机制将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法治思想与依法治理、协同联动与共建共治3个工作原则,涵盖了案情通报与信息互通、线索双向移送和案件衔接、联席会议会商、联合专项治理、涉林领域协同治理、重大公共事项介入、生态替代性修复、联动普法宣传和互动交流8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形成履职合力的方式及措施。
签约仪式上,龙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李荣斌与龙岗规资局局长周庆华、大鹏规资局局长李志辉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
随后,龙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龚阳通报区检察院涉林地案件办理情况,就率先探索新型办理案件模式、借助社会力量拓宽涉林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等亮点工作和相关典型案例向与会人员进行介绍。现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就协作机制和检察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热烈交流,纷纷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代表陈曦:区检察院在保护林地工作方面亮点纷呈。例如对涉林刑事犯罪的企业,运用刑事合规手段进行犯罪防控和治理。在办理相关案件中,首次尝试对企业开展刑事合规,助力企业绿色发展。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联合龙岗区登山运动协会选聘28名公益诉讼观察员等都是很好的举措。接下来希望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相关保护工作,尽量从源头进行管控,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机制。
区人大代表李剑:协作机制的建立体现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贯彻,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确实作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接下来希望在林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保护自然的意识,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
区人大代表王俊荣:建立协作机制是很好的举措,有利于发挥行政执法管理职能与检察监督职能的合力作用。接下来希望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工作。同时希望通过讲座、小品表演等多元化形式让更多社会人士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让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效被更多人知晓。
区人大代表邹业锋:龙岗区、大鹏新区生态资源十分丰富。接下来希望在推进涉林工程建设时要加强部门协商合作,减少对生态资源的损害。同时也要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加强与登山协会、公园管理处的合作,形成联动宣传机制和保护环境的合力。
区人大代表吴园园:跨部门协作机制的建立能更有效地保护自然环境。接下来希望区检察院探索用大数据思维赋能林业保护工作,做到提前防控危害。
区政协委员李曼琳:企业发展与保护自然相结合是非常好的观念,是法治文明进步的体现。接下来希望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共同守护美丽生态。
区政协委员赵小庆:用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是一个很有创新性、前瞻性的举措。希望区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推动生态替代性修复机制落地见效。
区政协委员任琦: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值得肯定。希望区检察院接下来能联合其他部门多举办一些公益活动,让大家了解更多典型案例和身边的珍稀动植物有哪些等知识,提升公众知晓度。
周庆华表示,龙岗区和大鹏新区的林地面积共占全市林地面积的45%,做好两个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接下来将进一步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衔接,就古树名木保护、湿地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问题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和服务保障,推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督导督办等工作,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区域林业生态建设新格局。
李志辉表示,大鹏新区森林覆盖率高达77.36%,稳居全市之首,丰富的生态资源是我们共同守护的绿色瑰宝。接下来将持续深化协同配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林业资源保护监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行政执法等重难点问题,携手落实新区林业资源保护各项举措,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林业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共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最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李荣斌在讲话中表示,“林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体现,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管理职能与检察监督职能的合力作用,推动加强龙岗区、大鹏新区林业资源保护。接下来,将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进一步助力龙岗、大鹏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和把握其中的核心要义,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自觉和法治意识。
二是凝聚部门合力,发挥协作机制效能。要立足龙岗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案件的优势,依法推动信息共享,在探索替代性修复机制等方面强化执法司法联动,扩大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实现“1 1>2”的执法效果。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然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发挥各自所长、积极建言献策,助力龙岗区、大鹏新区实现绿色发展。
下一步,龙岗区检察院将以落实“林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契机,持续推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长效协作,更有效地发挥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对林业资源保护的叠加效应,为龙岗区、大鹏新区打造“山海连城”生态宜居城区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