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乡街道劳动办接到市民李先生反映某餐饮店拖欠其6月份工资。接案后,西乡街道劳动办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处置。

  经工作人员了解,李先生6月份工资已发放,此劳动争议主要因为李先生在餐饮店工作期间,约1000余元吃喝费用在工资中被折算扣除。工作人员现场查阅该店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后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该店向李先生支付了所扣除的1170元,此劳动争议有效化解。

  西乡街道劳动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处置餐饮行业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现产生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很多餐饮企业尤其是小微餐饮店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工仅停留在口头约定,同时亦未制定用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在用工招用、管理、解聘等各个方面处于松散随意的状态。

  因此,西乡街道劳动办工作人员督促及建议餐饮企业:一是依法与劳务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入职、工资、岗位、离职等用工相关内容。二是依法制定书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向员工培训告知,在用工管理中明确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内容。

  通讯员:张钰 李金徽 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