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运凤)“我们的工资一拖再拖,老板一会说这周给,一会说月底给,你们帮忙评评理,是不是欺负我们这种老实人?”近日,福中福社区收到一起劳资纠纷案件,员工屈某称某工地拖欠其近万元工资款未支付。
据屈某反映,屈某于今年6月至7月份在某工地担任司机,因该工地长期拖欠员工工资,故屈某选择离职,该公司承诺在一周内结清员工工资。然而按照约定时间,该公司仅仅支付该员工5000元工资款,剩余10701元的工资款迟迟未结清,屈某经多次索要无果,最终选择报警处理,并到相关部门投诉该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
接案后,福中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介入,并组织双方人员现场调解。社区调解员耐心疏导屈某的情绪,并认真倾听双方陈述,工地负责人表示公司也有难处,因未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故无法结算员工工资。经社区调解员反复协调,该工地负责人最终同意现场垫付屈某2024年6月和7月份工资10701元,双方人员达成共识,并现场签署协议,目前该工地负责人已履行协议义务。屈某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以表感谢之意,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劳资纠纷涉事人员在发生纠纷时双方应积极沟通,同时也可以借助调解的力量,积极化解双方纠纷。